陈锦征笑骂:“小机灵鬼。”手顺着男孩子轻薄的衣衫滑下去,在他柔软的tun部狠狠捏了一把。
男孩子低声尖叫了一声,及时忍住了,更加深入地向陈锦征怀里钻去。
“陈少,还没得手?”一个坐在旁边,同样温香软玉抱满怀的男人问陈锦征道。
陈锦征不甚在意地揉捏摆弄怀中人柔软的腰肢:“你说谁?哦,程小天么。”
那人观察着陈锦征的脸色道:“这程小天也是太不识抬举,木瓜脑袋一个么。陈少不如找个聪明可人疼的,倒还知情知趣些。”
陈锦征懒懒地说:“你倒是比他聪明识趣得多,要不你来?”
那人讪笑着说:“瞧您说的,您哪儿看得上我啊……”
陈锦征没说话,看着像是在想事情。
那人忍了一会儿,还是忍不住道:“陈少是打算……非拿下他不可?”
陈锦征笑了笑:“一个程小天而已,算什么。只是我没尝过这样的,总觉得不甘心。”
“那是,那是……”那人附和道,“陈少想要的,怎么可能得不到,只是时间快慢的问题罢了。”
陈锦征伸出三根手指头。
“三天,”陈锦征明明是笑着的,嘴角却毫无笑意,“三天之内,我一定会把他拿下。”
“陈少是想……”
“我记得,”陈锦征抬起眼来看他,“你是不是学过武术?”
“小的时候,是在武馆学过一点。”
“有没有什么办法,让身上看起来伤得很重,但是又不伤筋动骨?”
那人一愣,随即恍然大悟。
陈锦征怀里的男孩子咯咯地笑了起来:“这是什么,苦rou计吗。”
“你啊,就是太聪明。人有的时候需要装傻的,懂不懂?”
陈锦征的手指顺着他的tun缝探了下去,滑到某个点时,用力一按。
男孩子嘤咛了一声,绯红着脸,向陈锦征的下身滑了下去。
第37章
程小天穿着大大的亚麻色外套下楼扔垃圾,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看见对街有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因为附近居民区多的缘故,公寓对面是一家小吃摊,卖包子豆浆面条炒饭之类,价格相对这座城市来说很便宜。程小天自从搬来之后,早晚饭基本都在小吃摊解决,直到他在一个小小的汤包里吃到了黝黑粗硬的猪毛。
容貌出众、身形高大英挺的男人站在棚头低矮的小吃摊前,仰头不自然地看着悬挂着的污脏的菜单,即便身处卫生状况和口味都堪忧的小吃摊,依旧优雅得体,在一众风尘仆仆的上班族里显得格格不入。
程小天怔住了,随即想到对方是否是特意来看自己的。
念头一冒出来,立刻逼着自己强压了下去。
开什么玩笑,居彬放着身材容貌俱佳的模特不要,跑来看生活落魄的穷鬼前男友?说是居彬知道他处境困窘、特意来嘲笑他还稍微能让人信服一些。
即便事业遭到挫折非议,他们这样的聪明人,注定是要舒舒服服地住在宽敞明亮的大别墅里,吃着进口水果,喝法国顶级葡萄酒的。
他沾了父亲的光,前十八年活得阔绰而自由自在。现在只不过打回原形,让他认清自己应该所处的位置而已。
就像居彬和大别墅、六位数的西装、奢华自在的生活相配,而他和楼道黑黢黢的小公寓、老实本分的小文员身份也很相配,如此而已。
想毕,程小天收回了目光,老老实实地扔掉了手里的垃圾袋,转身上楼。
因此没有看见身后随之紧紧投射而来的,近乎灼热的目光。
后来有几次,程小天下楼又看见了居彬在小吃摊前吃早饭,或者在旧书店前翻看旧杂志。
但是从前的自作多情和一厢情愿已经带给他太多的惨痛教训,程小天秉持着“我什么也没看见”的坚定想法,每次都扭头就走,像是生怕被身后的什么脏东西沾上。
和程小天住同一层的,除了那天穿粉色衣服的叫林澄的男孩子,就只有一个当程序员的大男生和他年纪相仿。程小天搬来的第一天,那男孩子就颇为热情地送来了一小袋柑橘,憨憨地摸着后脑勺说是自己从老家带过来的,保证又甜又大。
男孩子叫顾业明,身上有些太过正直的傻气,但人确实很热情友好,程小天懂得礼尚往来的道理,晚上下班回家,就会带一两个新鲜出炉的黄桥烧饼给顾业明。两个人面对面地笑,几乎如出一辙的傻气。
林澄就时常受不了他们,一面嘀咕着蠢死了,一面砰地摔上门。
这天,程小天正在洗手池里洗内衣,顾业明突然来敲门,说自己家煮了海鲜面,问他要不要一起来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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